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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EU-GMP认证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表示国家对药品单独地进行第三方公正评价的GMP认证机构,其代码C12。负责国际药品贸易中优先采购、使用推荐、优先受理新药药品申请。迄至1998年6月31日末取得认证的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的申请。GMP认证是集软件、硬件、安全、卫生、环保于一身的强制性认证,那么它就必须建立和运行着科学的、公认的国际管理体系,要请有资历的第二方(咨询机构)汇同本企业**进行整体策划、评估,制订出适合本企业(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的质量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在学习、培训、运转的不断修正过程中,再来申请GMP认证才是每个药业人明智的选择。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上海EU-GMP认证管理

GMP是由美国食品药物检验局FDA于1963年公布实施药品GMP,由于施行效果良好,所以FDA之后又于1969年公布食品GMP,用于食品的管理,同年世界卫生组织(WHO)也颁发自己的GMP,之后1971年英国、1974年日本也陆续跟进实施GMP制度。中国则于1982年(民国71年)正式推动实施药厂GMP制度;优良药品制造标准对于生产药品的厂商有很多的规定,包括药厂环境卫生、厂房设施与设备、组织与人事、原料、成品管理、储存、品管等等都有相关规定,详细条文民众可以上卫生署网站查询。上海EU-GMP认证流程国际认证是对药厂外部关键质量因素有所控制。

GMP认证资料:申请报告,登记表,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拟办企业的法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认证按强制程度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两种,按认证对象分为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强制性包括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和官方认证。CCC认证是中国国家强制要求的对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产品实行的一种认证制度,无论国内生产还是国外进口,凡列入CCC目录内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均需获得CCC认证,除特殊用途的产品外(符合免于CCC认证的产品)。CCC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的产品认证。官方认证即市场准入性的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列入行政许可目录的项目所实施的许可管理,凡是需经官方认证的项目,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方可准予生产、经营、仓储或销售。行政许可针对的是产品,但考核的是管理体系。行政许可包括内销产品(国内生产国内销售和国外进口国内销售)和外销产品(国内生产出口产品)。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均属于官方认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

GMP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所有制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国际卫生组织规定,从1992年起出口药品必须按照GMP规定进行生产,药品出口必须初具GMP证明文件。GMP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被多数国家的制药企业和医药**一致公认为制药企业和医院制剂室进行质量管理的优良的、必备的制度。GMP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ISO9000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关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体系。GMP具有区域性,多数由各国结合本国国情制定本国的GMP,适用于药品生产行业。ISO9000质量体系是国际性的质量体系,不只适用于生产行业,也适用于服务、经营、金融等行业,因而更具普遍性。GMP是强制性标准,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具有法律效力,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其所规定内容不得增删。ISO9000地推进、贯彻、实施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可进行选择、删除或补充某些要素。GMP认证是一部体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新概念的国际GMP。上海EU-GMP认证管理

药品GMP认证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企业成立GMP认证领导机构。上海EU-GMP认证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发文: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GMP要求,并取得“药品GMP证书”。生产血液制品、粉针剂和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企业,若在我局分别规定的1998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8〕110号)、2000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9〕261号)、2002年12月31日(国药管安〔1999〕261号)后,仍未取得该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该剂型或类别药品。生产其它剂型、类别药品的企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一律停止其生产。有关《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应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上海EU-GMP认证管理

石家庄凯瑞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组建于2008-04-03,将通过提供以GMP咨询,认证(药品海外注册),检测(药品检测)等服务于于一体的组合服务。业务涵盖了GMP咨询,认证(药品海外注册),检测(药品检测)等诸多领域,尤其GMP咨询,认证(药品海外注册),检测(药品检测)中具有强劲优势,完成了一大批具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医药健康项目;同时在设计原创、科技创新、标准规范等方面推动行业发展。随着我们的业务不断扩展,从GMP咨询,认证(药品海外注册),检测(药品检测)等到众多其他领域,已经逐步成长为一个独特,且具有活力与创新的企业。凯瑞德医药始终保持在医药健康领域优先的前提下,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在GMP咨询,认证(药品海外注册),检测(药品检测)等领域承揽了一大批高精尖项目,积极为更多医药健康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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