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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建筑抗震鉴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对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抗震鉴定基本上保持了原95版本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即逐级鉴定、综合评定。一级鉴定是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一般来说包括结构体系、材料实际强度、整体性连接构造和局部易损易倒部位构造四方面的鉴定内容;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可采用标准中给出的简化计算方法或按规范方法进行构件承载力验算。一级鉴定通过时,可不进行第二级鉴定评定,为满足鉴定要求。对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应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鉴定。嘉定建筑抗震鉴定

房屋抗震鉴定是分两级进行的,第1级抗震鉴定(抗震措施鉴定),包括房屋结构布置、结构整体性、局部构造和材料强度措施方面的房屋鉴定;第二级抗震鉴定(综合抗震能力鉴定),引入整体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以考虑构造影响,进行结构抗震验算,进而评定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综合抗震能力可以通过计算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或验算结构抗震承载力来评定。而且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既有房屋,其抗震鉴定方法要求不同: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房屋(A类房屋),若第1级鉴定符合要求,则评定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无需进入第二级鉴定;否则,要通过第二级鉴定来是否满足抗震鉴定要求。现有建筑抗震鉴定公司根据原有纵墙承重进行抗震鉴定,在抗震鉴定之下,采取增加建筑中薄弱部位的加固措施。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第1级鉴定是指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的抗震能力综合鉴定,第1级鉴定的内容较少,方法简单,容易掌握有确保安全,当符合第1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当有些项目不符合第1级鉴定要求,可在第二级鉴定中进一步判断。第二级鉴定是指以构造抗震承载力验算为主并结合构造影响的综合鉴定。它是在第1级鉴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当结构的承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某些构造要求,或者当抗震构造良好时承载力的要求可酌情降低。这种鉴定方法将抗震构造要求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要求更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具体体现了结构抗震能力是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两个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两级鉴定的方法,用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的方法来解决建筑物中繁杂的抗震问题。

如何进行抗震鉴定?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的抗震鉴定要求。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房屋在做抗震鉴定前,首先需要初步了解与房屋各方面相关的资料。

抗震鉴定需要看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求;位于出入口及临街等处,应有可靠的连接。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比较低要求。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尚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强度和本标准各章有具体规定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其他情况,宜在两个主轴方向分别按本标准各章规定的具体方法进行结构的抗震验算。抗震鉴定建筑结构类型不同的结构,其检查的重点、项目内容和要求不同。浦东房屋抗震鉴定

抗震构造措施检测:根据抗震鉴定要求,对厂房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嘉定建筑抗震鉴定

房屋建造过程中、停工续建时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较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等房屋改建时,需要对原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内容包括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对原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鉴定、按改建结构进行结构抗震验算,综合评估改建后的结构抗震性能和改建方案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和原结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房屋改建抗震鉴定一般须依据现行抗震设计标准。检测项目: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嘉定建筑抗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