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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出口有机食品认证办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有机产品为什么价格很高?  

      目前,我国有机生产、加工及运输、销售产业链发展还不十分成熟,有机产品在生产、劳动力投入、质量管理等过程中的成本较高,有机产品较常规生产产品产出较低,且常规农场要转变为有机农场需要有2~3年的转换期,因此有机产品的售价一般都比普通产品价高。而常规生产的产品价格并没有完全考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肥与农药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以及对环境污染的成本。

  有机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产品中没有化学农药的残留,对健康有利,对我们生存的环境有利;有机农业提倡保持产品的天然成份,可保持食物的原来味道,有机肥料代替化肥使得瓜果蔬菜变得有滋有味;有机生产过程要求可追踪、可追溯,是一种可以信赖的产品;另外有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减少碳的排放。

  如果您选择了有机产品,也是选择了一种健康、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 目前全国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有5000多个,有机生产面积已经达到200多万公顷。昭通出口有机食品认证办理

认证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第五条 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赤水国际有机食品认证公司有机食品认证、需求有机产品认证、找昆明英格尔咨询。

认证管理办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者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  故的,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的有机产品认证委托。

第四十五条 认证委托人对认证机构的认证结论或者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诉,对认证机构的处理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诉。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举报。国家认监委、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什么是有机码?

 为保证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国家认监委要求认证机构在向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发放认证标志或允许有机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时,必须按照统一编码要求赋予每枚认证标志的一个唯  一编码,该编码由17位数字组成,其中认证机构代码3位、认证标志发放年份代码2位、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 ,并且要求在17位数字前加“有机码”三个字。

  每一枚有机标志的有机码都需要报送到“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任何个人都可以在该网站上查到该枚有机标志对应的有机产品名称、认证证书编号、获证企业等信息。 有机食品认证多少钱、有机产品认证、找昆明英格尔咨询。

有机产品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  公  害食品是什么关系?

  有机食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化妆品、饲料(有机标准包括动物饲料)等"非食品"。目前我国有机产品主要是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

  无  公  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  公  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无  公  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质量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依据的是农业部绿色食品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对用量和残留量的规定通常比无  公  害标准要严格。 国内关注较多的是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和不使用化学合成的物质,而忽视了生态平衡和可持续的生产技术。盘龙区有机食品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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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管理办法:

第3章有机产品进口

第十九条 未与国家认监委就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方面签署相关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产品,拟作为有机产品向中国出口时,应当符合中国有机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条 需要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统称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当向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

第二十一条 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和文件,其中申请书、调查表、加工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等认证申请材料、文件,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版本。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不予受理其认证委托。认证机构从事进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认证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等应当有中文版本。 昭通出口有机食品认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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