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商机详情 -

广州楼板撞击声隔声检测仪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4日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市、区人民**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列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绿色建筑活动,制订全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绿色建筑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
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绿色建筑活动。
第五条 发展**、教育、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统计、地方金融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隔声检测可以通过测量声音传播的能力来评估隔音性能。广州楼板撞击声隔声检测仪器方案

     建筑行业是碳排放重点领域。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深圳新建建筑规模继续增长,建筑数量和建设速度仍将居于全国前列,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也持续增加。与此同时,人民**对建筑使用功能、空间环境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为有效控制建筑领域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建筑业转变增长方式,有必要深化和完善绿色建筑领域的立法工作,提升建筑能效、降低碳排放,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深圳率先实现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阳江隔声检测方案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可扩展性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四十七条 建设、改造、购买、运行绿色建筑和符合实施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以下激励政策:
(一)因采取隔热保温、遮阳、隔声降噪、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技术措施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二)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绿色建筑,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比较大不得超过建筑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
(四)采用比较高等级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以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的评审中优先推荐。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单位未编制绿色专篇,或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绿色专篇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由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报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批准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四十五条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绿色保险、绿色**等多种方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产品。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建筑质量等相关绿色保险业务。
第四十六条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牵头或者参与绿色建筑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形成相关技术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发展的交流合作。

隔声检测机构,为相关部门提供隔声方案-广州翁迪仪器!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绿色建筑等级进行符合性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出具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的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第十七条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有效的室内污染防控措施,室内空气质量、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性能标准。广州商品住宅室内声环境隔声检测仪器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可重用性标准。广州楼板撞击声隔声检测仪器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

  为持续改善我区新建商品住宅居住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室内声环境和隔声性能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新建商品住宅的楼板、门窗隔声性能及室内声环境情况按照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建筑隔声评价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评价。检测合格报告作为竣工验收依据,其中室内声环境应提供竣工后的现场实测数据。未按照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建筑隔声评价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检测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二、新建商品住宅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各方责任主体应对项目隔声减噪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图纸施工进行查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对以上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三、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撞击声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噪声检测报告》《空气声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检测报告》等四份检测合格报告,未能提供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广州楼板撞击声隔声检测仪器方案

扩展资料

隔声检测热门关键词

隔声检测企业商机

隔声检测行业新闻

推荐商机